2007年12月31日 星期一

(29) 相對性的抉擇

朋友! 
您是否曾經思考過, 
人生的種種抉擇, 
往往都是相對性居多? 
沒有絕對性的對或錯。 

譬如結婚對象取捨, 
父母年老久病, 
子女替他們決定延長肉體生命, 
對他們到底是Mercy(憐恤)還是Torture(折磨)呢? 
沒有定論的。 

藥物本身就是一種隱形的「毒」, 
尤其西方化學合成藥劑, 
每次醫生要用一種藥給病人, 
能不考慮副作用(side effects), 
或其他藥物起反應(interaction)嗎?慎思啊! 
身體髮膚與心智受之於神,不可輕易毀傷也! 


●我見我聞 

Mrs. Robinson,28歲白人, 
家庭主婦,第二次懷孕,育有一個2歲小男孩, 
是一個神經緊張型,又嬌生慣養, 
很容易使性子的現代北美女性。 

來初診時, 
已有身孕兩個月, 
居然要求我開Ritalin(高劑量)給她控制 
「成人型過動無法集中精神官能症」。 
而且她還振振有辭地說她的婦產科大夫批准她續用, 
但不願開給她處方,要家庭醫生開。 
我苦口婆心勸告她懷孕期, 
尤其前三個月要禁用或慎用某些藥品, 
尤其精神科用藥都會或多或少「提高」畸胎的可能性。 
因為多數藥品對胎兒潛在的危險性仍未確知, 
更何況某些藥品只有動物實驗報告。 
人體實驗危險性太高, 
從來就沒有醫學文獻證明完全無害於胎兒。 
尤其Ritalin(高劑量)。 

我勸她多為胎兒著想, 
尤其她也不是在學校上課或有工作無法集中精神,不吃不行。 
我甚至在內心祈求上帝, 
給這位媽媽一點點智慧, 
明瞭從受孕的那一刻起, 
她對她未出生的孩子, 
就有一種刻骨銘心的責任 
“Do No Harms to Your Fetus” 
(百般呵護疼惜胎兒的心),才對呀! 
基本「母愛」的意義, 
就是在母親無怨無悔, 
不怕受苦的意志力下, 
將它付之於行動的表現。 


●我思我診 

先天畸形兒, 
大約佔新生兒5%, 
而這當中的2%是因藥物或化學藥品所引起的。 
雖然醫生、 
藥師、 
藥廠一直在致力研究藥品的安全問題, 
然而至今仍無法百分之百確定, 
哪一類藥物在懷孕期使用, 
有絕對把握安全無慮。 
連美國藥典也只能用一種「相對」安全度, 
來劃分各種藥品用在孕婦的指標 
(Keys used in pregnancy Ratings 
五大分類Category A, B, C, D & X,食品藥物管理指南)。 

孕婦使用藥物時, 
有些可能經過胎盤給胎兒, 
藥理活性的分子能否通過胎盤的因素有三: 

(一)脂溶解度高的物質較容易通過; 
(二)藥品的解離程度,未解離者較易通過, 
但有例外,如Salicylate水楊酸; 
(三)某種程度分子量藥品易通過, 
尤其低於600 
(一般多數藥品分子量介於250-400間), 
高於1000以上則較難通過。 

所以在懷孕期間應與您的產科醫生, 
好好權衡使用藥物的必要性與否, 
不可禍延下一代!小不忍則亂大謀! 
一旦決定要使用某種藥物, 
也必須以最低有效劑量為宜, 
這是服藥的最高原則! 

這位年輕媽媽所擔憂的, 
只是她是否能繼續服用, 
這種強力中樞神經刺激藥物,簡直是上癮了! 

過動兒因為要學習, 
需要藉著藥物協助,可以理解。 
但成年人「過動」的毛病, 
除非無法工作,有使用藥物的必要嗎? 
尤其在懷孕或哺乳的女性, 
由於長期使用精神或鎮靜的藥劑, 
已無法保持上帝賜與我們理性與智慧, 
以致判斷有了偏差。 

人性畢竟是軟弱的, 
平日不裝備自己, 
思考,靈修勤讀神智慧的話語, 
等到需要做抉擇的時刻來臨, 
根本只能靠動物本能-肉體的需求來導向自己的人生, 
多可怕! 
多可悲! 
身為萬物之靈, 
豈可辜負上帝恩賜給我們的「智慧」? 


●主前交託 

「我便看出智慧勝過愚昧, 
如同光明勝過黑暗。」(傳道書2:13) 
身為醫者,帶有Messenger(使者)使命, 
主說「聽智慧人的責備, 
強如聽愚昧人的歌唱。」 
人要學會反省,學得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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